闵行企业异常名录移除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?——专访资深招商专家陈建国<

闵行企业异常名录移除后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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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现场描述】

上午九点半,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的招商办公室里,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地面划出斑驳的光影。陈建国刚送走一家科技企业的负责人,转身时,深色夹克袖口露出半截老式手表,表盘上上海牌三个字已有些褪色。他拉开椅子坐下,面前摊着几份企业档案,保温杯盖上还留着刚喝过的茶渍——杯壁上服务企业无小事七个字是去年招商团队集体送的生日礼物。

坐,坐,今天咱们聊点实在的。陈建国咧嘴一笑,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,像极了老闵行人熟悉的邻家大叔模样。作为闵行区招商服务局资深专家,他在这个岗位干了22年,经手的企业档案能堆满半个会议室,口头禅永远是这个嘛,得从根儿上说起。

问题一:企业从异常名录移除后,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重新办理吗?

这个问题啊,我上周刚有个老朋友问过。陈建国拿起保温杯呷了口茶,茶水在杯中晃了晃,他开书店的,去年忘了年报,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后来补报了申请移除,就琢磨着许可证是不是得重办。这个嘛,得先看‘为啥进异常名录’。

他解释道,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,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常见原因有三类:未按时公示年报、通过登记的住所(经营场所)无法联系、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。如果是前两种情况,移除异常名录后,原来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需要重新办理,但得把‘欠的账’补上——比如年报没报的赶紧补报,地址失联的赶紧变更地址并同步到许可证上。

那第三种情况呢?记者追问。

弄虚作假就麻烦了。陈建国眉头微蹙,比如有的企业为了办许可证,虚构了经营场所,或者隐瞒了曾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,这种即使移除了异常名录,许可证也可能直接被撤销,得重新走审批流程。我当年在七宝镇招商时,碰到过这么一家书店,为了租到便宜的门面,用假租赁合同办了许可证,后来被房东举报,不仅进了异常名录,许可证还被吊销了,重新申请时足足等了三个月。

问题二:异常名录移除的补手续具体要怎么操作?有没有企业栽过跟头?

补手续这事儿,说简单也简单,说复杂也复杂。陈建国从档案柜里翻出一份泛黄的文件,你看,这是2021年某文化公司的案例,他们就是因为地址异常移除名录时,漏了许可证变更,差点被处罚。

他详细描述道:这家公司在莘庄注册,后来搬到浦江镇,但没变更营业执照地址,也没同步更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地址信息。去年因通过登记的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,补办地址变更后申请移除,结果市场监管局检查时发现许可证地址还是老的,依据《出版物管理条例》责令整改,罚款2000元。很多企业主以为‘移除名录就完事儿了’,殊不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信息必须一致,这是硬杠杠!

那具体流程呢?记者追问。

流程分三步:第一步,查原因——去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’看异常名录的备注;第二步,补短板——年报没报的补年报,地址不对的先变更营业执照;第三步,同步许可证——地址、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后,必须到原发证机关(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)申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,不能等!陈建国伸出三根手指,语气斩钉截铁,我常说,企业办事就像骑自行车,链条松了赶紧紧,别等掉了链子才哭。

问题三:有没有政策条文能明确移除异常名录后许可证是否有效?

这个嘛,法律条文摆在那儿,咱们得照着办。陈建国转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翻到第十二条,指着其中一行字念道:‘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的,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’

他解释道,异常名录本身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管理措施,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文旅部门的行政许可,两者各管一摊,但信息必须一致。比如企业因年报异常被列入名录,补报后移除,许可证信息没变,自然有效;但如果异常原因是‘地址失联’,而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已变更,那么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后,许可证也必须跟着变,否则就算移除了异常名录,许可证也因为‘与实际情况不符’而处于‘无效’状态——说白了,就是拿着也白拿,监管部门随时可以查处。

那有没有企业因为没搞清这个,白白浪费了时间?记者问。

有啊!陈建国一拍大腿,去年梅陇镇有家新办的书吧,老板是个年轻人,觉得‘地址变更就是换个门牌号,小事一桩’,营业执照变更后没办许可证变更,结果被文旅局抽查时发现,不仅被责令停业整改,还被列入‘文化市场黑名单’,半年内不得再申请许可证。后来我帮他协调,跑了三趟文旅局才把事情解决,老板直呼‘早知道这么麻烦,当初就听陈叔的了’。

问题四:有企业主认为移除异常名录就等于恢复原状,这种理解对吗?为什么会有这种误区?

这个误区可太常见了!陈建国靠在椅背上,手指轻轻敲着桌面,我当年刚做招商时,也觉得‘移除名录=一切归零’,后来吃了亏才明白,这事儿得分两面看。

他分析道,企业主产生这种误区,主要是因为对异常名录的性质认识不清。异常名录不是‘行政处罚’,而是‘信用警示’,就像个人征信里有个‘逾期记录’,还上钱记录还在,只是状态变成‘已结清’。许可证也是同理——如果异常期间没有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许可证,移除名录后许可证自然有效;但如果异常期间存在违法行为,比如无证经营、超范围经营,那许可证可能早就被吊销了,移除名录也‘救不回来’。

举个例子,2020年疫情期间,虹桥某书店因经营困难没年报,进了异常名录,后来补报移除,期间一直正常经营,许可证就没问题;但另一家书店,在异常名录期间偷偷卖盗版书,被举报后不仅被罚款,许可证还被吊销了,这时候就算移除了异常名录,也得重新申请。陈建国顿了顿,补充道,所以啊,‘移除等于恢复原状’这句话,对了一半,错了一半——对的是‘信用状态恢复’,错的是‘所有问题都解决’。

问题五:如果企业在异常名录期间偷偷经营,被查处后移除名录,许可证处理会更复杂吗?

(现场描述:说到这里,陈建国停顿了一下,若有所思地转动着手中的保温杯,杯盖与杯身碰撞发出轻微的咔哒声。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,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汽车鸣笛声。)

这个问题啊,得看‘偷偷经营’的性质和后果。他缓缓开口,语气比之前严肃了几分,简单说,‘偷偷经营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异常名录只是‘附加题’,行政处罚才是‘必答题’。

他解释道,根据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,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期间,如果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,属于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,轻则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,重则被吊销许可证。就算后来移除了异常名录,行政处罚的‘案底’还在,许可证的状态也不会自动恢复——比如许可证原本是‘有效’,因为无证经营被吊销了,移除名录也变不回‘有效’,只能重新申请。

我处理过最复杂的一个案子,是2019年华漕镇某公司。陈建国翻开另一份档案,指着上面的记录说,这家公司因为地址异常进名录,期间没变更地址,继续卖教辅材料,被举报后,市场监管局罚款3万,文旅局吊销了许可证。后来他们补办了地址变更,申请移除异常名录,但许可证吊销已经生效,想恢复?不可能!只能重新走审批流程,从场地核查到人员审查,折腾了半年多,损失了上百万的订单。

那企业遇到这种情况,还有补救办法吗?记者问。

有,但要看情况。陈建国合上档案,如果是‘轻微违规’,比如未悬挂许可证、台账不全,被责令整改后及时改正,移除名录后许可证不受影响;如果是‘严重违法’,比如卖非法出版物、出租许可证,那基本就是‘没得救’,只能重新申请。所以啊,我常对企业主说:‘别抱侥幸心理,异常名录不是‘免死金牌’,偷偷经营才是真自杀。’

问题六:从招商服务角度看,如何帮助企业避免因异常名录影响许可证?

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!陈建国眼睛一亮,从抽屉里拿出一份《闵行区企业异常名录预防指南》,封面上画着一只卡通小蜜蜂,旁边写着勤勤恳恳,远离异常。我们招商局这几年一直在做‘预防务’,就是帮企业把问题解决在前面。

他介绍道,预防措施主要有三方面:主动提醒、政策宣讲、一对一帮扶。比如每年年报季前,我们会给辖区内的出版物企业发短信、打电话,提醒‘年报要抓紧,别拖到最后一天’;每季度开政策宣讲会,把‘许可证变更必须同步营业执照’这种‘红线’讲清楚;对重点企业,比如刚从异常名录移除的,我们会安排专员上门,帮他们梳理经营资质,确保‘证照一致’。

有没有印象深刻的帮扶案例?记者问。

有啊!陈建国笑着说,2022年,颛桥镇一家新办的书店老板是个‘00后’,对政策不熟悉,年报忘了报,进了异常名录。他急得直跺脚,说‘刚开业就进黑名单,以后谁还敢跟我合作’?我们招商专员小王知道后,当天就帮他补报了年报,又带着他跑市场监管和文旅局,三天就移除了名录,还提醒他‘许可证地址和营业执照不一致,赶紧变更’。后来老板专门送来一面锦旗,上面写着‘服务贴心,企业贴心人’,小伙子感动得差点哭。

问题七:您认为企业在处理异常名录和许可证问题时,最容易忽略的细节是什么?

细节啊……陈建国沉吟片刻,伸出右手比划着,我总结就三个字:‘慢’‘全’‘诚’。

‘慢’,就是别着急办事。很多企业主一看进异常名录就慌了,盲目申请移除,却不先查原因,结果补错了材料,白跑一趟。我常说‘慢工出细活’,先把异常名录的原因搞清楚,再对症下药。

‘全’,就是材料要准备齐全。比如变更许可证地址,不仅要提供营业执照变更通知书,还要提供新的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,甚至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——少一样都不行。我当年有个客户,因为租赁合同上没写‘房屋用途为商业’,来回折腾了五次才通过。

‘诚’,就是别弄虚作假。有的企业为了快点移除异常名录,伪造材料,比如PS租赁合同、虚假补报年报,这种‘聪明反被聪明误’,轻则罚款,重则被列入‘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’,以后贷款、招投标都受影响。我常对企业主说:‘做生意就像做人,诚信是本,没了本,啥都没了。’

【现场描述】

访谈接近尾声,窗外的阳光已移到办公室中央,照在陈建国肩上,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。他看了看表,起身从书架上拿出一本《闵行企业发展20年》,翻开其中一页,里面夹着一张泛黄的照片——2002年,年轻的陈建国(当时还是个毛头小伙)站在刚建成的闵行开发区门口,身后是几栋低矮的厂房。

你看,那时候企业办事,得跑好几个部门,一天下来腿都细了。他指着照片笑着说,现在好了,‘一网通办’‘一窗受理’,企业少跑了很多路。但不管政策怎么变,‘为企业服务’的初心不能变。

【行业新人寄语】

给刚入行的招商新人提个建议吧?记者问。

陈建国收起笑容,眼神变得严肃:就三个字:‘勤、细、诚’。

‘勤’,就是勤跑企业、勤学政策。我当年刚做招商时,把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》《出版物管理条例》翻得卷了边,每个条款都抄在本子上;每周至少跑3家企业,听听他们的难处,别坐在办公室里‘想当然’。

‘细’,就是关注细节。企业报材料时,一个标点符号、一个日期,都可能影响审批结果。我常说‘细节决定成败’,你多看一眼,企业就少跑一趟。

‘诚’,就是真诚服务。企业来办事,别把他们当‘麻烦’,把他们当‘朋友’。我有个老客户,十年前刚来闵行时连普通话都说不好,我帮他办营业执照、跑许可证,现在他公司做大了,每年春节都给我寄家乡的腊肉——这种感情,比啥都值。

他顿了顿,指着窗外高楼林立的闵行开发区,语气中带着自豪:闵行的发展,靠的就是企业。咱们招商人,就是企业的‘店小二’,把服务做好了,企业才能安心发展,闵行才能越来越好。

(全文完,约4405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