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三下午,茶水间碰到老熟人汉斯,德国人,闵行开发区一家精密机械企业的股东。他端着咖啡杯,眉头拧成川字:李主任,我想让我表弟——就是那个在慕尼黑读广告学的——来公司当市场广告服务助理,行不行? 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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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口差点没噎着。这问题看似简单,背后可藏着不少坑。作为在闵行开发区泡了十五年的招商主任,这类咨询我听过不下百次,但每次都得掰扯清楚——外资股东想在公司兼职或任职,哪有那么容易?今天就跟大伙儿聊聊这事儿,也算给各位创业者提个醒:股东归股东,员工归员工,别混为一谈,不然最后两头不讨好。
先说问题:外资股东当广告助理,到底卡在哪儿?
汉斯的疑问其实代表了很多外资股东的心态:我是股东,公司是我掏钱办的,让我指定的人来帮忙做点市场广告,总可以吧?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,自己人放心。
但现实是:从法律到实操,从税务到管理,外资股东想以员工身份在公司任职,尤其是涉及市场广告这种敏感岗位,处处都是红线。
最直接的是法律身份问题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146条,董事、高管不得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,对该公司、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等情形。但这里的关键是:股东和员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身份。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、参与决策等权利,员工则需遵守劳动法,签订劳动合同,接受公司管理。外资股东如果在国内没有合法的居留和工作许可,直接在公司任职,属于非法用工——这可不是闹着玩的,轻则罚款,重则影响公司后续的年报、外汇结算。
其次是岗位适配性问题。市场广告服务助理,听着像是打杂的,实则不然。这个岗位需要对接广告公司、策划活动、审核物料,甚至要处理国内的社交媒体推广(比如抖音、小红书的合规审核)。外资股东就算有海外经验,也可能对国内的广告监管政策、消费者习惯、行业潜规则一窍不通。我见过有美国股东,自信满满地让团队用最美国的方式做抖音推广,结果因为没吃透《广告法》第16条关于医疗广告需前置审批的规定,视频刚发就被下架,还被罚了20万——这钱,最后还是从股东口袋里掏的。
最后是税务和外汇的连环坑。股东从公司领工资,涉及两个问题:一是工资和股息的税务处理不同。工资属于经营所得,最高45%的累进税率;股息是财产转让所得,税率20%。如果外资股东在国内领工资,还需要缴纳个税,同时涉及外汇汇出的问题——工资怎么汇?要不要代扣代缴?流程繁琐不说,稍有不慎还会被外汇管理局盯上。根据我的经验,至少30%的外资企业在这上面栽过跟头,不是报表填错,就是漏缴税款,最后补税加罚款,比直接请个本土助理贵三倍。
再说挑战:我见过两个血淋淋的失败案例
说到这儿,必须给大家讲两个我亲身经历的反面教材,看完你就明白,外资股东当广告助理,真不是有钱任性就能成的。
第一个案例是新加坡股东的自作主张。 2018年,开发区一家新能源企业,新加坡股东陈总,觉得国内团队效率太低,非要自己从新加坡派侄子来当广告助理,负责国内市场的社交媒体运营。我当时提醒他:侄子有工作签证吗?懂国内广告法吗?陈总大手一挥:我是股东,我说了算!
结果呢?侄子来了没三个月,抖音账号发了一条我们的电池续航1000公里,永不充电,被用户举报虚假宣传。市场监管局一查,侄子作为广告发布直接责任人,被罚了5万;公司作为主体,罚了20万。更麻烦的是,侄子没有工作签证,属于非法用工,人社局又罚了公司10万。陈总气得直跳脚,最后只能把侄子送回去,公司损失了近40万,还上了开发区重点关注企业名单——你说,这图啥?
第二个案例是美国股东的水土不服。 2020年,一家生物医药公司的美国股东汤姆,觉得国内广告太保守,非要亲自负责市场推广,职位就叫市场广告服务助理。他拿着在美国的方案,说要打造全球化的品牌形象,结果在国内推广时,用了比较夸张的治愈率宣传,直接踩了《广告法》第9条不得使用'国家级''最高级''最佳'等用语的红线。被罚后,汤姆还不服气:我在美国这么宣传没问题啊!
我当时跟他说:汤姆,中国市场有自己的'游戏规则',不是照搬美国就能行的。后来我帮他调整策略,让他负责海外市场的品牌对接,国内市场全部交给本土团队,这才慢慢挽回局面。但说实话,公司已经错过了最佳推广期,市场份额被对了不少——这就是想当然的代价。
这两个案例,说白了都是同一个问题:外资股东混淆了股东决策权和员工执行权。股东可以定方向(比如今年广告预算增加30%),但不能插手具体执行(比如这条广告文案这么写)。尤其是市场广告这种需要本土经验的岗位,外资股东就算有心,也往往无力。
接下来是解决方案:外资股东想参与广告,该怎么做?
也不是说外资股东就完全不能参与公司的市场广告工作。关键是要找对角色和方式。根据我这十五年的经验,给大家三个实在的建议:
第一,明确身份:要么是股东,要么是员工,不能双重身份。 如果外资股东确实想在国内参与具体工作,最稳妥的方式是:先申请合法的工作签证(比如Z字签证或人才签证),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明确岗位职责和薪酬标准,然后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。虽然麻烦,但这是合规底线,一步都不能少。
这里有个行业潜规则:外资股东的工作薪资不要定得太高,也不要定得太低。 定太高,税务压力大;定太低,容易被税务局认定为变相分红,引发稽查。根据我的经验,参考闵行开发区同岗位的平均薪资水平,上下浮动20%比较合适。比如广告服务助理的月薪在8000-12000元之间,那就定10000元,既合理,又能规避风险。
第二,找准定位:做资源桥梁,而非一线执行。 外资股东最大的优势是什么?是海外资源!比如对接国外的广告公司、了解国际市场的推广趋势、链接海外的客户资源。这些是本土团队不具备的,也是外资股东最能发挥价值的地方。
我建议外资股东可以担任市场顾问或海外合作总监之类的职位,主要负责:对接海外4A广告公司、策划跨境推广活动、协助公司开拓海外市场。这样既发挥了股东的资源优势,又避免了直接参与国内广告执行的水土不服。比如开发区有一家汽车零部件企业,日本股东担任海外市场顾问,对接了日本电通的广告资源,帮公司打开了东南亚市场,效果比他自己亲自上阵强十倍。
第三,善用本土团队+外资股东的协作模式。 市场广告是个精细活,需要本土团队深耕国内市场,也需要外资股东提供国际视野。最好的方式是本土团队执行+外资股东把关。比如国内团队负责抖音、小红书的日常运营,外资股东负责审核广告方案的国际合规性(比如是否符合目标市场的文化习惯、广告法规)。
这里有个小技巧:建立双审核机制。国内团队提交的广告方案,先由市场部负责人审核,再由外资股东(作为顾问)从国际视角提出修改意见,最后由总经理拍板。这样既能保证方案的本土化落地,又能融入国际元素,还避免了外资股东一言堂的风险。
最后是经验教训:十五年招商生涯的掏心窝子话
做了十五年招商主任,见过太多企业因为股东身份错位栽跟头,也见过不少企业通过角色定位走出困境。总结下来,就一句话:外资股东在公司里的位置,是掌舵者,不是划桨人。
股东的价值在于战略决策、资源整合和风险把控,而不是具体执行。尤其是市场广告这种需要接地气的工作,交给专业的本土团队,远比外资股东亲自上阵更靠谱。如果外资股东确实有国内工作经验,比如曾在跨国公司担任过市场高管,那另当别论——但即便如此,也要先解决身份和合规问题,不能想当然。
我常说,招商工作就像给人介绍对象,得把双方的脾气底线摸清楚,才能长长久久。外资股东和本土团队,一个是海归,一个是土著,只有各司其职、优势互补,才能把公司经营好。
所以啊,下次再有股东问我能不能让亲戚来当广告助理,我先递杯茶,再问一句:您是想当'甩手掌柜',还是想当'一线干将'?这答案,不就出来了吗?
(完)